1965年2月7日 |
生於山東省鄒城市。 |
1993年—1995年 |
先後在山東省濟寧市的《健康報》、《大市場報》、《科技報》做零工,學習寫稿和編輯。 |
1996年—2000年 |
在山東省《農村開發報》、《山東工人報》做編輯、記者。 |
2000年—2003年 |
在《人民公安報山東周刊》任編輯、記者。 |
2003年5月—2005年10月 |
承包《中國安全生產報》山東記者站,任站長職務。 |
2006年6月—2007年6月 |
任《法制早報》山東事業發展中心主任,負責發行和廣告工作,同時在多家媒體如新華社《記者觀察》、湖南經視《法制週報》、《南風窗》及香港《太陽報》發表多篇關於山東血腥拆遷、失地農民的悲慘生活及城管野蠻執法等有影響的文章。 |
2007年4月 |
調查滕州市城管局的汽車撞死一名攤販事件,後拒絕滕州市官員以錢撤下新聞報導的要求;拍下一組縣級市滕州市修建的政府豪華大樓的照片。 |
2007年6月 |
接受《大紀元時報》、《自由亞洲電台》的採訪,批評中宣部對新聞發行21個不准報導的管制,並向《大紀元時報》提供多篇稿件;揭露山東省滕州市政府豪華辦公樓的照片在互聯網上公佈,引起網友熱議;隨後被滕州警方以「涉嫌經濟問題」拘留,在被關押審訊期間多次遭酷刑折磨。 |
2007年8月2日 |
被以涉嫌「敲詐勒索罪」逮捕。 |
2008年5月13日 |
被滕州市人民法院以「敲詐勒索罪」判處有期徒刑4年。隨後他提出上訴。 |
2008年6月20日 |
被美國國家記者俱樂部授予「新聞自由獎」。 |
2008年7月18日 |
其案被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 |
2008年8月8日 |
被從滕州市看守所轉到滕州監獄服刑。在獄中多次被毆打。 |
2009年3月9日 |
絕食抗議獄方迫害。 |
2009年4月30日 |
在獄中寫下的30萬字紀實作品被獄警搜走。但紀實文章隨後輾轉傳出,發表在海外網站,如大紀元、維權網等。 |
2009年5月3日 |
在監獄煤礦130餘米深的礦井下工作時被打得昏死過去。 |
2009年6月15日 |
被轉到山東棗莊監獄服刑。 |
2011年5月 |
刑滿前夕,在滕州市市委書記等人試探其態度時,表示出獄後要跟他們鬥爭到底;隨後被重新以「敲詐勒索罪」、「職務侵佔罪」起訴。 |
2011年6月9日 |
法院開庭審理其案並當庭判處他有期徒刑9年,加上原判有期徒刑4年,共13年,決定執行12年。折抵已經服刑的4年,他需要再服刑8年。隨後,提出上訴。 |
2011年7月25日 |
山東省棗莊市中級人民_法院二審維持原判。預定獲釋日期為2019年6月25日。 |